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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FA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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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班相關

 
Q:是否有英文畢業門檻規定,該如何辦理畢業門檻認證呢?
A:自100學年度起入學生,有英文畢業門檻規定。請至「英語文能力標準鑑定系統」填寫申請表列印並簽名後,檢附規定之達標準英檢成績單正本及影本,於規定時間內,至英語教學中心辦理認證。
 
若遲無法達到系訂英文畢業門檻,請依規定檢附該未達門檻之英檢成績單正本及影本、補修課程之正式成績單及申請表 (於「英語文能力標準鑑定系統」列印),於規定時間內,至英語教學中心辦理修畢補救課程之採認。
 
Q:我已經依規定辦理了英文優異生語言訓練課程抵免申請,還需要補修已申請抵免的課程嗎?
A:若已依規定完成申請,即已取得該課程學分,不需再補修。
 
Q:第二外語學分是如何計算至畢業學分呢?
A:每一語系第二外語共開設18學分。其中3學分為必修,6學分可計入系訂30專業選修學分,剩餘9學分可計入128畢業學分。
余光中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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